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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青春相关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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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6-19 08:58:0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2.2014年大赛分别面向哪些群体?对于参赛资格有哪些具体规定?

       答:大赛面向的群体及对于参赛资格的确认可从两个角度理解。(详情可见附件2:《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》)

       第一,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均不含在职研究生)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。

       第二,毕业5年以内(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)的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(需提供毕业证证明,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)。

       3.如何报名参加2014年大赛?

       答:2014年大赛总体上分为校赛、省赛、国赛等3个层面以及预赛、复赛、决赛等3个阶段来开展。

       其中,校赛、省赛的时间和具体形式由各高校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。4月至5月,将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;7月至8月,将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全国复赛;9月至10月,将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全国决赛。

       如欲参赛,须首先通过本学校团委组织的校级选拔,方能进入省赛乃至全国复赛和决赛。在大赛的举办过程中,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。

       4.2014年大赛对于跨校组队及团队人数有何规定?

       答:大赛章程规定,参赛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,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。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,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,即一个项目只能以一个学校名义报名参加,不能够重复报名。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。

       5.如果错过了本学校本地区本地预赛的时间,能否以个人或学校名义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名?

       答:按照大赛章程规定,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,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。因此,个人或学校不能够越过校或省一级的评审选拔,直接报名参加全国比赛。刚才,在上述第3题中也已作具体回答。所以,请有参赛意愿的学校和同学通过各种信息渠道,及时关注本地区本学校组织开展大赛的进展情况。

       6.如果项目已报名参加3项主体赛事中的一项,是否可以报名参加其它2项主体赛事?

       答:按照大赛章程规定,每人(每个团队)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赛;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,不能够兼报。

       7.参加2014年大赛需提交哪些材料,有哪些具体规定,是否有固定模板或格式?

       答:刚才,在上述第3题中已解释,大赛分为校赛、省赛、国赛等3个层面以及预赛、复赛、决赛等3个阶段来开展。

       对于参赛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形式和要求,在校赛阶段、省赛阶段,由各高校各地区自行决定。

       对于经选拔后,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,有如下规定:(1)参加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、项目计划书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;(2)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、项目运营报告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、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;(3)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、项目计划书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。

       其中,(1)对于参加上述3项主体赛事的项目申报表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,出于工作的规范性、便捷性等考虑,均有统一规定和格式要求。(2)对于项目计划书、项目运营报告,为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创意思维、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,全国组委会未作统一要求,参赛同学可结合项目实际和自身情况自行设计撰写。(3)对于项目涉及到发明专利、注册运营、国家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事宜,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(以上内容可详见附件3:《关于2014年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》)

       8.2014年大赛对于具体评审环节、答辩规则有何规定?

       答:校赛、省赛的评审环节、答辩规则由各高校各地区按照大赛章程及有关通知精神自行决定;详情可咨询本学校本地区团组织。

       全国复赛前,全国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全国评委会。在复赛中,将由全国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,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。(关于复赛中对于项目评审的主要侧重点,请见附件3)

       全国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、评审规则等,将于复赛后正式公布。

       9.2014年大赛对于各地区各高校的参赛项目名额有何具体规定?

       答:按照大赛章程及有关通知规定,全国组委会对于各地区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名额已作具体说明(详情可见附件1)。

       对于各高校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名额,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主体赛事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。其中,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,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,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,每人(每个团队)限报1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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