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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姆•文德斯:公路之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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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2-7 17:18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维姆•文德斯不太会讲故事,他的影像总是关于行走和整个世界。为了延长影像和音乐间的化学反应,他甚至会增长影片时间。如果你无意中看到了一部色彩丰富、运镜销魂但对白可有可无的电影,那么导演很有可能就是文德斯。他本就不太扎实的剧本实则是为了展现影像和音乐而写;这个德国人对地域间的文化极为包容:足够诠释德国、欧洲或美国文化的意象,都能在他的影像中轻易见到。这个复杂的文化网络左右了他的拍摄手法和情感触角,无数次将他和他的电影放置在十字路口。

“我想当医生,但不是医院里的那种”

幼年时的文德斯喜欢收听美国电台里的热门歌曲,观看美国制造的电影。每逢圣诞节或是生日,他总是要求父亲海因里希•文德斯送他一部新的迪斯尼动画短片或是《劳莱与哈台》作为礼物。海因里希发现了儿子对影像的独特敏感,送给了他一部手摇摄影机。那时的文德斯几乎把零花钱全部花在了拍摄影像上,但却从未考虑过要进入电影行当。年幼的他一心想从事神职,直到16岁之后,这份狂热才渐渐消退。“尽管神职看上去很纯洁,但却和资本主义脱不开干系,它令我越来越抑郁。”

1965年,文德斯完成了中学学业,前往弗赖堡习医。出生在医学世家,本该延续这一家族传统的文德斯在弗赖堡待了还不到一年,便开始有了抵触心理。“要上六、七年的大学,还得应付惹人厌的医院制度,这制度和行医根本就没有关系。我想当医生,但不是这种制度下,医院里的那种。”不久后,文德斯转学去了自己的出生地杜塞尔多夫,读了一个学期的哲学后,便又待不住了。因为喜欢画画,他申请了巴黎的美术学院,入学前的人体素描考试令他头疼,“我对画风景很感兴趣,但从来没一个人在我面前让我画。这太荒谬了。”文德斯没有考美术学院,而是在朋友的引荐下跟着巴黎的一个著名的版画家学画。那时的巴黎,正处于电影新浪潮运动最火热的阶段。他把闲暇的时间都花在电影资料馆里,一天能看上三、四部电影。在走上导演之路之前,他像新浪潮运动的领导者们一样,先从写影评开始,专门分析令他着迷的美国类型片。

在“公路片”这一概念还没有诞生时,他便为《逍遥骑士》作出了足够特别的评述:“这是一部政治片,并不因为彼得•方达和丹尼斯•霍珀先是买卖可卡因,接着莫名其妙地入狱,然后又莫民奇妙地被枪杀。它是部政治片,因为首先它很美,两个乖戾的机车骑士驰骋过的大地很美,音乐也很美。丹尼斯•霍珀不只出演了这部电影,还指导了这份不羁放纵——在洛杉矶和新奥尔良两地之间。还有一点很重要,这个故事,其实是音乐的故事。不是歌曲在衬托影片中的影像,而是影像在衬托音乐。”

“局外人”都在等待他的电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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