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非非 发表于 2013-5-14 18:56:09

大家快看看 我们翻身的日子来了

根据最新施行的《物权法》相关规定,学校无权依照学校规章制度没收学生的电器,即便是违章电器,未经宿舍使用人许可/陪同的情况下,任何教职员更是无权擅入学生宿舍,因为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同时,等同于转让了宿舍的空间使用权,在此空间内,宿舍使用者的一切物品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宪法》保护,除宿舍使用人之外,任何个人私自进入宿舍,都构成侵权。————转自《南方时报》

曹俐娟 发表于 2013-6-5 08:01:43

这永远写在纸萨纳

国非非 发表于 2013-6-5 08:34:57

曹俐娟 发表于 2013-6-5 08:01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永远写在纸萨纳

啊哈哈哈啊哈哈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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